道县公开曝光违反2017“市委一号文件”的21起案例
| 招商动态 |2017-04-24
红网道县分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周林 黄正波 谭诚)“纪委动真格了,哪个敢‘小试牛刀’哪个吃大亏!”道县东门街道办事处干部唐咸春看到县纪委公开醉驾案件后深有感触地说。4月21日,道县纪委结合“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了2016年以来查处的21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醉驾案件。
2017年春节后,永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被人们称为狠刹“酒风”的“禁酒令”。“禁酒令”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国有企业参照执行。“禁酒令”规定:“严禁公务活动饮酒(除外事、市外客人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严禁工作日早、中餐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以及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饮用白酒、米酒、红酒、洋酒、黄酒、果酒、啤酒以及其他酒精类饮料等都在禁止之列。
道县纪委坚决落实永州市委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开展的“治陋习、树新风”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县纪委聘请了2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吃、喝”问题进行监督。县作风办购买了6台便携式酒精测试仪,进机关、下基层,对全县各个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禁酒令”的,实行一案多查。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同时,特别是针对全县酒后驾车屡禁不止这一“陋习”,为教育和警示全县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及市民,道县将醉驾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简要案情和处分情况分别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和县城最大的敦颐广场的显示屏上进行播放,在全县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按照文件精神,道县纪委加大了对酒驾、醉驾案件的查处力度,从重处理醉驾人员,这次通报的21件案件中,有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被给予了撤职以上处分。
“现在公务接待不准喝酒了,大家轻轻松松地上班,可以有更多时间陪家人,家庭都比以前和谐了……”道县多数干部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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